理工各居民:
根据《南阳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(暂行)》的精神,现将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发放对象
凡具有南阳市户籍,年龄9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,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。
二、发放标准、时间
(一) 年满90-99周岁的老年人,每人每月60元;
(二) 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,每人每月300元。
在核定低保、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,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;在征入个人所得税时,高龄津贴不计入个人收入。
从2016年7月1日起,按月发放。
三、 高龄津贴的申请
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,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(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)、户口簿(出示户口簿原件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各3份)、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,自愿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民(村民)委员会提出申请,填写《南阳市高龄津贴申请表》(一式3份)。
申请人由于身体原因不能自己申请的,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。委托办理申请手续须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即将符合高龄津贴发放条件的高龄老人,可提前1个月提出高龄津贴申请。
已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从99周岁增至100周岁的,可提前1个月提出变更申请。申请时无须再次提交申请资料,只填写《南阳市高龄津贴申请表》,由居民(村民)委员会协助办理变更手续。
特此通知
理工居委会
2016年12月26日